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2025年零星应急加工维修服务项目(2026-2029)(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2025年零星应急加工维修服务项目(2026-2029)(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40.00万元(含税,按13%测算),自筹,已落实。
招标内容与范围:
(1)为广丰卷烟厂各生产车间提供应急机械加工、部件抢修、平台制作、管道维修改造等零星应急加工服务,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2025年零星应急加工维修服务项目(2026-202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6、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恶意行为的,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将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2年内禁止其参加本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被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一)通过挂靠或买卖资质,或提供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与招标人采购相关部门(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串通参与非招标项目竞争的;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中存在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行为的;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恶意违约,给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50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失的。
同一投标人重复以上恶意行为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
④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列入本招标人一般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3年内朵止其参加本招标人新的非招标采购项目。被列入本招标人一般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看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的非招标采购项目。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二)拒绝有关部门益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存在质量不符、延迟交付等违约行为,影响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⑤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包括严重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则本招标人有权依据烟草行业和本招标人有关肉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示约读、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3 日 09 时 00分 00 秒--- 2025 年 12 月 9 日 17 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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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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