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徐州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31.515199万元
包1:人民币199.956018万元
包2:人民币221.376081万元
包3:人民币110.183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4.84万元
包1:人民币163.567万元
包2:人民币181.129万元
包3:人民币90.144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公司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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