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胜利建工框架-石家庄炼化桩基工程-2025-04-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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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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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胜利建工框架-石家庄炼化桩基工程-2025-04-商品混凝土 |
/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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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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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8600.000 |
立方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执行招标结果并不得随意弃标,如中标人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视为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及所属单位发布招标的中标资格。(2)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3)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追缴保证金款项,未结清期间,该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4)中国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表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该评价标准表的所有要求,包括强制性否决项要求。若在现场审查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现场审查标准中的否决项不合格情形或其综合评分低于70分,将否决其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本标段招标税率为3%(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2月2日10时0分至2025年12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14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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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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