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CT******** 项目名称###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2025F********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材料费1批********.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20日内分批供货,其它的按甲方通知供货,在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单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至少达到40%(其中,小微占比不得低于60%,即大中型企业需向小微企业分包不得低于24%)否则投标无效;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或所投小微企业产品占投标总报价的40%),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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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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