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园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T2025-07-335
1.3招标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园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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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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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园区室内保洁服务项目 | 1900000.00 | 元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 | |
| 02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园区室外环境服务项目 | 1230000.00 | 元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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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包1包2不可兼投兼中,资金支付可以接受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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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仅限标包1适用)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保洁服务经历,2023年1月1日至今连续3年每年须提供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保洁服务)(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其他要求:
1)须提供2台或以上工业烘干机、2台或以上工业洗衣机、2台或以上工业脱水机(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
2)中标通知书下发一周内,投标文件提到相关人员及设备必须到园区,未到达园区为放弃该项目,不签订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仅限标包2适用)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响应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保洁服务经历,2023年1月1日至今连续3年每年须提供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保洁服务项目),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具有3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历,2023年1月1日至今连续3年每年须提供面积为5万㎡及以上的综合性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或承担过3万㎡及以上的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其他要求:
1)须提供三台或以上洒水车(附行车证复印件),五台或以上清运车(垃圾清运等,附行车证复印件),三台或以上铲车(除雪、垃圾清运等,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一台或以上除雪滚刷车及两台或以上室外清扫车(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注:车辆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行驶证应与车辆相关信息对应。
2)投标人发票需开出“绿化保洁服务”名称(附承诺书)。
3)中标通知书下发一周内,投标文件提到相关人员及设备必须到园区,未到达园区为放弃该项目,不许签订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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