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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景德镇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设备升级改造(含新风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景德镇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设备升级改造(含新风系统)

预算金额:350000.00

最高限价:35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2025年景德镇市中心血站核酸实验室设备升级改造(含新风系统)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350000.00

实时荧光PCR 仪

1台

新风系统

1套

合计

1批

3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特定资格:(1)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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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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