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昆明后勤服务保障有限公司2026年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入围招标采购项目(E标段:猪肉类、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H标段:奶制品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后勤服务保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采购 的货物特点,本次招标项目下共计有11个子标段,委托我公司代理的为E、F、G、H四个标段。
①E标段猪肉类(相同类型情况下,猪肉类价格不能高于提供给其他采购方的价格;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
④H标段:奶制品类。注本次招标根据分类专业特点,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企业 不能转包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标段:猪肉类;(002)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003)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004)H标段:奶制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标段:猪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 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项目类 别需和投标项目类别一一对应,如投标E标段猪肉类的,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需包含猪肉等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 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投 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 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4年1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销售金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须达到以下所投标段的销售金额:
①E标段猪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60万元;
②F标段禽肉、禽蛋类:销售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30万元;
④H标段奶制品类:销售金额不低于260万元。
注:以上销售金额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入围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购买凭证等证明 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及项目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 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车辆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车辆,将配送日所有下单产品按品质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注:须提供车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在投标人名下的要提供车辆图片、车辆保险单、机 动车行驶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 料)。
(8)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人员,配送产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负责将产品搬运至
指定存放点;配送人员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各项目配送人员数量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⑤项目负责人除以上配送人员外,各标段需至少再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项目的沟通协调、产品质量、配送时效、售后保障等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仓储场地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仓储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仓储场地具有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②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小组,若投 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1)清真食品要求: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清真类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应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若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清真产品运输途中要确保车辆干净,不与非清真食品混装,防治产品污染(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12)服务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方案、食品安全、品质保障、配送时效、配送人员管理、配送人员安全要求、车辆卫生消杀清洗、售后服务保障、廉洁措施及承诺等。(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承诺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5)是否接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 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项目类 别需和投标项目类别一一对应,如投标E标段猪肉类的,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需包含猪肉等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 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投 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 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4年1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销售金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须达到以下所投标段的销售金额:
①E标段猪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60万元;
②F标段禽肉、禽蛋类:销售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30万元;
④H标段奶制品类:销售金额不低于260万元。
注以上销售金额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入围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购买凭证等证明 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及项目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 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车辆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车辆,将配送日所有下单产品按品质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注:须提供车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在投标人名下的要提供车辆图片、车辆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 料)。
(8)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人员,配送产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负责将产品搬运至指定存放点;配送人员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各项目配送人员数量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⑤项目负责人除以上配送人员外,各标段需至少再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项目的沟通协调、产品质量、配送时效、售后保障等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仓储场地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仓储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仓储场地具有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 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②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小组,若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1)清真食品要求: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清真类产品的生产、加工、 运输应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若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清真产品运 输途中要确保车辆干净,不与非清真食品混装,防治产品污染(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12)服务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方案、食品安全、品质保障、配送时效、配送人员管理、配送人员安全要 求、车辆卫生消杀清洗、售后服务保障、廉洁措施及承诺等。(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 应急预案、承诺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5)是否接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3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 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项目类 别需和投标项目类别——对应,如投标E标段猪肉类的,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需包含猪肉等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 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投 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 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4年1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销售金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须达到以下所投标段的销售金额:
①E标段猪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60万元;
②F标段禽肉、禽蛋类:销售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30万元;
④H标段奶制品类:销售金额不低于260万元。
注以上销售金额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入围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购买凭证等证明 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及项目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 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车辆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车辆,将配送日所有下单产品按品质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注:须提供车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在投标人名下的要提供车辆图片、车辆保险单、机 动车行驶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 料)。
(8)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人员,配送产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负责将产品搬运至 指定存放点配送人员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各项目配送人员数量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⑤项目负责人:除以上配送人员外,各标段需至少再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项目的 沟通协调、产品质量、配送时效、售后保障等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仓储场地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仓储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仓储场地 具有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
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②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小组,若投 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1)清真食品要求: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清真类产品的生产、加工、 运输应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若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清真产品运 输途中要确保车辆干净,不与非清真食品混装,防治产品污染(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12)服务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方案、食品安全、品质保障、配送时效、配送人员管理、配送人员安全要 求、车辆卫生消杀清洗、售后服务保障、廉洁措施及承诺等。(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 应急预案、承诺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5)是否接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4H标段:奶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 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项目类别需和投标项目类别一一对应,如投标E标段猪肉类的,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需包含猪肉等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 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投 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 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4年1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销售金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须达到以下所投标段的销售金额:
①E标段猪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60万元;
②F标段禽肉、禽蛋类:销售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销售金额不低于330万元;
④H标段奶制品类:销售金额不低于260万元。
注:以上销售金额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入围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购买凭证等证明 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及项目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 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车辆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车辆,将配送日所有下单产品按品质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辆冷链车(冷藏车)(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配置)
注:须提供车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在投标人名下的要提供车辆图片、车辆保险单、机 动车行驶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 料)。
(8)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自备配送人员,配送产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负责将产品搬运至 指定存放点;配送人员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各项目配送人员数量要求为:
①E标段:猪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②F标段:禽肉、禽蛋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③G标段:清真牛肉、羊肉及专门食品等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④H标段:奶制品类,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有特殊情况或要求时再另行增加);
⑤项目负责人除以上配送人员外,各标段需至少再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项目的 沟通协调、产品质量、配送时效、售后保障等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仓储场地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仓储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仓储场地 具有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 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②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小组,若投 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1)清真食品要求: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清真类产品的生产、加工、 运输应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若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清真产品运 输途中要确保车辆干净,不与非清真食品混装,防治产品污染(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12)服务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方案、食品安全、品质保障、配送时效、配送人员管理、配送人员安全要求、车辆卫生消杀清洗、售后服务保障、廉洁措施及承诺等。(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承诺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5)是否接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