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疏附县与阿克陶县交界处。
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位于疏附县与阿克陶县交界处,距喀什市80km。本次除险加固的任务是对现有病险水闸进行拆除,新选闸址重建引水枢纽,确保盖孜河灌区灌溉用水和喀什一市四县城乡供水需求,减少泥沙入渠,满足各业用水保证率和泄洪、生态水泄放等的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投标人索赔的依据。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1、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
1 |
闸室铸铁块 |
Q235B |
吨 |
821.57 |
备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品种、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款、税费、运费、装卸费、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2.1泄洪闸铸铁块规格采用长*宽*厚度为30cm*30cm*6cm,冲沙闸铸铁块规格采用长*宽*厚度为30cm*30cm*8cm,材料均采用HT300。
2.2本次招标闸室铸铁块为珠光体类型的灰铸铁,产品应执行国家标准GB 9439-88相关规定要求及设计要求。所有规范标准均有可能更新,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另外,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
2.3力学性能
抗拉强度(σb):≥300 MPa
布氏硬度(HBW):187 ~ 255 HBW
弹性模量:110~130 GPa
3、验收;
3.1数量验收: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买方负责卸车并对到货的铸铁块采用清点计数,进行数量验收,以理论重量计算数量。买方可随机过磅复核,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不得超过±5%,当重量偏差为负偏差时,按过磅重量计量。
3.2质量验收:
3.2.1卖方应随车提供送货单、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2.2铸铁块的尺寸和形状必须满足图纸要求(详见附件一);
3.2.3对于关键承力部位或结构复杂、壁厚不均处,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UT)检查,验收标准按GB/T 7233.1-2009或双方约定的等级执行,不允许有裂纹、缩孔等线性缺陷;
3.2.4铸铁块通过进场外观、尺寸等初步验收后方可同意进场,进场后开展取样、送检工作,其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检验及耐压性能验收标准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待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即验收合格。若检验不合格,由卖方在检验报告出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该批次货物退场,由此发生的检验费、装车费、运输费及损失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2.5如买方对铸铁块检验结果产生异议,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的质量检验机构重新组织检测,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由卖方承担,反之,则由买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项目部指定地点。卖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道路运输条件及社会环境,不得以运输条件、堵路协调等为由提出价格调整或补偿。
项目地点定位如下:
五、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分批交货至本项目施工完成。
六、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10日至次月9日,每月10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汇总),以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双方确定后到买方办理本期《材料价款结算单》(结算单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结算办理后,卖方应在当月15日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并交由买方挂账。
1.2买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180日内支付至已挂账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共计一年,质保期从每批次货物结算办理之日计起,质保期满后由买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因办理结算及提供发票不及时造成当月未挂账则推迟到次月挂账,付款时间顺延。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建行E信通、云信等多种方式或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卖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支付方式,若买方通知以票据方式支付款项时,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拒绝。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时,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1.3发票开具执行一票制(税率为13%)。
1.4买方支付货款给卖方时,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提供收款收据等相关资料。货、票、资金必须一致,即货物发票、付款单位、收款单位、资金和货物的流向相一致。
1.5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七、报价方式
1、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9日14: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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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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