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07 10:00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G7-2F1地块。
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体建筑由1号研发生产楼、2号研发生产楼、研发生产主楼、1号成品生产厂房、2号成品生产厂房及配套的地下车库及门卫等18项组成,主要建筑单体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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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筑名称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建筑总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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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号研发生产楼 |
-2〜8 |
46.5 |
128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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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号研发生产楼 |
-2〜6 |
37.5 |
70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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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号成品生产厂房 |
-2〜7 |
41.1 |
1308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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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号成品生产厂房 |
-2〜7 |
41.1 |
1308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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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发办公主楼 |
-2〜9 |
50.0 |
3227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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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下车库 |
-2 |
9.60 |
4065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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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门卫一 |
1 |
4.40 |
46.62 |
3、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总工期122日历天。实际开工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4、项目招标范围:
科泰四期图纸中包含的一切与固定电站柴发系统工程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深化图纸;按照深化图纸进行柴油发电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发电机房内的接地系统;管线敷设、桥架、电线电缆、控制管线、控制箱柜等电气的安装;油路管路系统;进排风系统的安装、保温等;整个系统的调试以及保系统正常运行验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土建部分深化基础详图,提供技术参数,配合预留预埋,包含墙顶板等开洞及预埋套管的安装。
机组设备材料等的吊运和运输到位;配合人防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
按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出厂测试报告、送货单、合格证等资料以及提交所有调试记录和报告。
对缺陷保修期内的设备材料的质量及正常运行负责。
承包人须负责此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最终系统集成、联动调试及试运行,确保整套系统可作为可靠备用电源正常投用。
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以及满足以上工作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内容且须满足设计图纸、答疑、招标文件、现行规范、图集、验收等全部要求以及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有:详见《工程量清单》。
5、科泰四期工程项目总造价:47286.95万元,资金来源: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近3年内具有的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一个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三)投标人须具备办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准入的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外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办理完成资格准入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证明。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投标人均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分包企业及不合格分包企业或被列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企业名单的;
(二)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分包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属于中铁电化局集团或下属单位领导人亲属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上午10:00始至2025年12月07日上午10: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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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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