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市区块)电力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援疆资金,招标人为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2.项目规模: 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规划为2×63兆伏安,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新建2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41千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0125101101648001002 标段(包)名称: 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市区块)电力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范围: 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规划为2×63兆伏安,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新建2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41千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2)投标人自 2022 年12 月22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电力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造价咨询任意一项服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提供】;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1日到 202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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