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CQ
项目名称:重庆市团校新建校区内部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32,000.00元
最高限价:2,6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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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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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
2,632,000.00元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2,632,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中60%及以上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1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2 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3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监理资质:
3.1 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监理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2日 至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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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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