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单位联系人:(请登录)
3、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报名时间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4.2招标文件购买地址:(请登录)
4.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4资格要求:
4.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4.4.2、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4.3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4.4.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4.4.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
4.4.7、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