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北部区域雨污分流管网提升工程一标段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审审批[2025]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0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364.24115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鲍邱河至燕北路;鲍邱河东侧(102国道一污水提升泵站);阳光新园西侧明沟;平安大街、温泉东路、永定街及燕北路;尹家沟(清.真食品城南侧雨水管道至尹家沟)的雨水、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切改、新建及对 102国道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治理排查。其中管径 d400--d1650污水管线长2064.3米;管径d300-d2600雨水管线长1255.89米;渠道清淤总长度为702.3米,管道清淤总长度为25710米,总清淤量为14664.5立方米;路面修复总面积为2470.59平方米。本标段主要涉及:鲍邱河东侧(102国道一污水提升泵站),主要新建d1650污水主管道,拆除d1000污水主管道,拆除d1200污水主管道以及抽排水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364.241151万元。2.3计划工期:304日历天(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2 08:30至2025-12-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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