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 项目名称###市三峡监狱配餐中心猪牛肉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市三峡监狱配餐中心猪牛肉采购 100%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1)投标人为肉类生产单位的,应具有自己合法的屠宰场。投标时提供屠宰场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上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为肉类销售单位的,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与一个或多个屠宰场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合作期已结束或终止”视为无效证明),以及合作屠宰场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上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合作屠宰场及投标人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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