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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生产办公房屋增设电梯工程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需提供近二年(2023年至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6个月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养老缴费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从事此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等级。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9%发票。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自2020年至今)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年任意1个月)。

(8)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9)投标人近5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铁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10)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原件或复印件。

电梯安装调试等服务工作必须由投标人委托(专业分包)给具备电梯安装调试资格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11)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1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日10:00至2025年12月8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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