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4773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04773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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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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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G01地块10千伏及以上电力外线工程 |
1.00 |
904773 |
项 |
否 |
采购内容和范围: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采购文件、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及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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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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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1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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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2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管机构换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子证照[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供应商提供的许可证在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响应时视为有效。(须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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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3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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