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丹凤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3,98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3,98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3,988.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化学肥料 | 633988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3,98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保缴纳证明: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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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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