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油技服2025年柴驱压裂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合同签约单位为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工程公司、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中国石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大庆钻探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公司自有设备无法完全满足生产需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压裂企业和队伍资质审核标准》关键岗位配备标准,核心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要求为集团公司员工,由招标人指派,压裂施工关键岗位包括:队长、副队长、工程技术员、机械技术员。为保障公司在项目所属工作区域油气勘探开发整体规划,拟租赁柴驱压裂设备,用于自有队伍的补充和生产调峰。
2.2招标范围
设备租赁(投标人须配备适量设备维修人员保证租赁设备正常运转)。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
公司所属各钻探企业服务现场,具体以最终用户通知地点为准。
2.5标段(标包)划分
见招标公告附件《2025年柴驱压裂设备租赁招标情况统计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工作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设备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1套或以上自有设备机组,不得以挂靠、合作、租赁的方式参与投标;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年限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2025年柴驱压裂设备租赁招标情况统计表》。
注:
①投标人须填写《拟投标机组设备清单》,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②自有设备须提供采购合同、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全景照片、设备铭牌照片、合格证、使用年限证明等;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自制设备证明、设备全景照片、设备铭牌照片、使用年限证明等。
③车载设备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包括年检合格页)、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栏)、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未落户全新设备无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缴纳证明的须提供车辆合格证及发票。
④设备使用年限以购置发票开具时间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月份为准(以设备出厂时的购置发票时间计算);多台套设备的年限按其中出厂最早的设备年限评分;存在无法确定设备使用年限的不得分。
⑤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依据《拟投标机组设备清单》中提供的发票信息对全部购置发票进行验真,无法通过验真的发票视为无效设备或发票造假,如发票造假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惩戒”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200元/标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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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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