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公司拟对2026年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废蓄电池进行统一公开采购。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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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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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废蓄电池 |
无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结束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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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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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①响应方须为辽宁省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处置废蓄电池业务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同级别或以上行政部门)核发的废蓄电池经营许可证,及收集、储存、利用相应类危险废物的资质,或者具备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废蓄电池收集转运资质②企业具备运输危废资质或提供与有效的危废运输单位签署的运输协议;③运输危废运输资质要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经营产品须有生产商的合格证;驾驶员、押运员具备从业资质;
(3)报价委托: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者转包,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01日1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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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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