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门汇科年产4GWH储能智能制造及2GW 储能变流器(PCS)产业基地项目正式用电EPC工程已审 批,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实施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实施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 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CNSC-XJD-25-04106
2.2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门汇科年产4GWH 储能智能制造及 2GW 储能变流器 (PCS) 产业基地项目正式用电EPC 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门汇科年产4GWH 储能智 能制造及2GW 储能变流器 (PCS) 产业基地项目正式用电EPC 工程正式用电 EPC 工程。
2.4招标范围:(1)根据本项目现有建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用电负荷计算表和现场实 际情况,完成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变配电房内设备选型及平面布置、10kV 室外 电力预埋排管及相关管网、电缆井等全部高压部分电力设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原房屋建筑 设计图纸进行查漏补缺,确保项目正式用电的正常使用),并通过属地供电部门审核;(说 明:本项目建筑红线外电力线路施工由属地政府承担)
(2)根据通过审核后的设计图纸,采购正式用电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等所有物资(除 10kV 变压器外);
(3)按属地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完成正式用电工程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符
合属地供电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条件并通过验收。
详细范围见”专项附件4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科技城 XE-03-01-08 地 块 。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成正式用电工程验收条件并通过验收。在不影响本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的前提下,工期可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的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2.7质量要求、安全标准化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 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
质(新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I旧证)。
投标人如非联合体投标应同时具备上述条件。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具有有效的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如拟派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签字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册证书 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要求。)。
安全员2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类证书。
投标人如非联合体投标应同时具备上述条件。
3.4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类似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证明各一项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资料)。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a)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须提供相关承诺。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至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 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 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
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 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 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 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
单管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5)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
1)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分工,项目报名、缴费(标书款、 保证金/保函)、招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盖章与递交、评标过程澄清答复、缴纳代理费等投 标商务工作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第3.2、3.3、3.4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满足,其余几条联合体各 方均须同时满足。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 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5年12月1 日 — 2025年12 月8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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