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保定竞秀经济开发区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保定竞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竞经开改发投〔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保定竞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鼎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5408.8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6879.82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61327.59平方米(约91.99亩),总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厂房、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及配套道路绿化等。其中,1#厂房、2#厂房、4#厂房、5#厂房、6#厂房为多层厂房,3#综合服务中心为多层公建。1#厂房建筑面积13259.81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12005.93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11356.44平方米,5#厂房建筑面积15586.90平方米,6#厂房建筑面积18272.95平方米,3#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290.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90.15平方米,地下1000.00平方米),其他面积227.82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内市政热力一次管网约200米,管径DN250,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建设地点: 竞秀经济开发区南园南区,城西支十三路以北,纬六路以南,经八街以西,城西支十三街以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调试、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1)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其他与之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2)设备采购及施工:本项目施工、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6550.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投标人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下列任意一项均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以合同标注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委派均可;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提供一项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的已完工的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以合同标注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通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2 09:00至2025-12-08 09: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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