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仙洲岛雨污分流工程EPC+O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湘桥区仙洲岛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已由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市湘桥区仙洲岛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由通过积极申请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专项债资金等渠道筹集,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仙洲岛。
2.2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污水管道:(1)新建污水管道:污水干管长4.7km,管径DN200~DN600,埋深1.0~5.0m;支管长17.45km,管径DN200~DN300,埋深0.7~1.5m,出户管接驳管道管长19.412km,管径DN100~DN150,埋深0.5~1m;(2)三座小型污水泵井,规模分别为28m3/d、98m3/d、198m3/d;泵井出水压力管DN65~DN100,长度0.556km;(3)污水调节井:平面净尺寸17×14.5m,池深4.6m,有效容积862.75m3,调节池进出水管DN300~DN400,长度0.103km;(4)中心沟补水:补水泵、退水泵及泵井各一座,压力管DN200共0.988km,埋深1.2m,新建造流曝气装置5套;(5)环岛路检测清淤,现状排水管道QV/CCTV检测约3.665km,根据检测结果实施管道清淤。以上建设范围暂定,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380.63万元。
2.3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总招标控制价为6055.078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90.59万元,工程费用5869.30万元,委托运营服务费(本项目新建管网及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干管、支管、泵井及管网配套设施,长度暂按23.797km计算)95.188万元(单价限价为40元/米·年)。
2.4工期及运营服务期: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1年。
2.5招标内容:
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协调服务及配合施工图审图等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②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场地准备、包安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发包人所负责的报批报建配合服务;
③运营服务:本项目新建管网及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干管、支管、泵井及管网配套设施,合计长度约23.797公里。最终运营范围以经审查的竣工图以及运营起始日前双方确认的并最终实际移交给中标人运营服务管理的项目设施设备为准。
2.6前期服务机构: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注:已随招标公告公开前期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的成果文件的,上述前期服务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和条件(2)要求: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含分支机构)及相关证书;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委托运营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需共同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需明确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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