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规模:312万元(一标段:230万元;二标段:82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之内。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二标段:顶空气相色谱仪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
3.3供货仪器对项目需求涉及到的有机物检测限必须满足GB5750-2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包括GB5750-2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上关于曲线最低点的检测必须能形成自动积分,并自动计算. 需提供英文原版specification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中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2.1招标范围: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规模:312万元(一标段:230万元;二标段:82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之内。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二标段:顶空气相色谱仪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
3.3供货仪器对项目需求涉及到的有机物检测限必须满足GB5750-2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包括GB5750-2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上关于曲线最低点的检测必须能形成自动积分,并自动计算. 需提供英文原版specification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中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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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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