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FC;
2、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检查;
3、最高限价:15万元(含税)人民币;
4、采购需求:2025年度纳入财务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范围的市本级国有(集团)公司共计6家,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审计工作负责巴彦淖尔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能集团”)、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投集团”)、负责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巴彦淖尔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集团”)及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相关资产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检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注:已确认为上述6家市本级国有(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的中标人,则不再推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5、服务期: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注: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若为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承诺在项目进行中非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证书及承诺函)。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若需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项目相关扶持政策。 (3)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第十六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标准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日00:00:00至2025年12月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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