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城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以海龙审批复〔2025〕3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城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城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2.1 建设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仁里、头铺、高坡、沙坡、苍东、苍西、薛村共7个城中村及大样、坡崖、坡训3个自然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配水管道工程、表前接户工程、户外一体化加压泵站(由含不锈钢生活水箱、成套户外一体化加压泵站设备房组成)及附属工程等。(1)配水管道工程:新建球墨铸铁管DN150~DN300,管道长度约24.78km;新建钢塑复合管DN40~DN100,管道长度约31.01km,新建聚乙烯管道DN250~DN300,管道长度约120米。(2)表前接户工程:新建钢塑复合管表前接户管DN25,管道长度约57960m,安装智能水表2898个。(3)户外一体化加压泵站工程:6座,设计规模Q=600~4300m?/d。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38454213.08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城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城中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4.1 请于 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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