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潼南区东安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更新工程监理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城镇管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城镇管线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潼南区东安片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解决片区环保督察问题,潼南区东安片区污水管道修复改造约16.6km;新建污水管道约12.4km(包含片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以及部分建筑小区污水管网)。解决东安片区在下游航电枢纽建成后面临的系统性内涝以及上游雨污合流导致的溢流问题,增设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对现状泵房进行改造。
2.3?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2563.3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9902.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48.5306万元
2.4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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