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低空经济产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无人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项1
标项名称:低空经济产业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20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低空经济产业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所有企业制造的货物招标,所有企业制造的货物均可投标。3)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④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⑤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名录里;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现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依法按虚假投标处理;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⑨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⑨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材料(①-⑨项资料要求资料和特殊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3.参与现场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需递交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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