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部大楼修缮二期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预算:92.49万元
5、采购内容:
对2-5楼存在破损严重的区域进行二期修缮,其他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完成施工。
6、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 供应商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任意一期和近12个月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任意一期)。
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各分项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时限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 供应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最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时限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 供应商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8)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特别要求:
无
注:以上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时间:自2025年12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05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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