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报警监控平台守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5.8万元(48.6万元/年)
二、采购内容:
1、该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吐鲁番分行报警监控平台守护服务项目,服务工作范围:本行辖属所有营业网点、办公场所、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安排;服务内容:守护人员在甲方报警中心提供非现场守护服务内容包括金库非现场守护、警情处置、监控巡查、事项核查、办公楼、营业网点(含附行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的非现场检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
2、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或辖内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投标全过程期间发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之间存在董监高、受益所有人、实控人任一角色重复,投标人之间相互持股达到20%及以上、投标人之间为分支机构关系。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天10:00—19: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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