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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2025-ZXGK-A0244-B02项目名称:****局###****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为做好****局###****局食堂食材政府采购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供应商****局提供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包1:禽畜肉鱼类,预算金额105万,最高限价105万,核心产品为猪肉;采购包2: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核心产品为大米,预算金额97万,最高限价97万。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项目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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