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津市张高线山王汾河大桥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 已由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河津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张高线山王汾河大桥改造工程路线起自 G108 京昆线平面交叉,沿既有道路向南敷设,跨越汾河,终点与山王桥北侧 X807 闻苍线平面交叉,路线全长 2.134 公里。本次改造范围从 K0+560 至终点,长 1.534 公里,其中桥梁长度 530 米,引道长度 1004 米。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 60 公里。路基宽度 12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本次招标内容与范围:
河津市张高线山王汾河大桥改造工程监理
(1)建设内容:桥梁、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建设地点:河津市城区办黄村原山王桥附近;
(3)财政评审价:449752 元
(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5)拟委任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2020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新建、改建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6)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20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 1 项且通过交(竣)工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 D 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2022 年 12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1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施工标段和施工监理标段同时招标,若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施
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两个标段同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施工标段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 00 时 00 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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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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