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管理责任险采购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物业管理责任险采购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责任险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集美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GZ(2025)-CG038-2物业管理责任险采购(第二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物业管理责任险采购(第二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责任险采购(第二次),采购预算:44.7801万元,项目内容: 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2025年4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5

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件第七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0

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注:供应商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12-01 09:00:00】到【2025-12-08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