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特混线增加成品库房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五组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厂内。
2.2建设规模:24*42米特混线增加成品库房,含配套消防、照明、配套系统,用于装饰精料成品储存。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材料采购、施工承包,具体内容为本项目设备购置、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其他服务(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中:
(1)设备购置: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技术标准,完成本项目招标确定范围内的全部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承担设备监造、运输、现场保管责任,明确设备技术参数确认、出厂验收及到货检验标准,满足整体要求。
(3)建筑工程施工:负责工程范围内全部建构筑物施工,包括24*42米成品库房的基础工程、主体及附属结构施工。承担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责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整改。
(4)机电安装工程:负责工程项目范围内全部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非标设备制作、工艺管道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及自动化系统集成。承担安装过程中的设备保护、非标材料采购运输及现场协调工作,确保安装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及设计要求。
(5)工程其他服务:全面负责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竣工验收等工程及项目移交等相关工作。
2.5.项目建设期:7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三年内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有三年内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上人员须提供一年社保证明,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人证统一。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指:钢结构厂房建筑总承包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单和纳税证明。
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或除去惩戒名录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附截图)
8.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不得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9日(投标截止时间)
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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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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