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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财政资金)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财政资金)采购项目编号: HDZB-2025-368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范围:1)包1:中医科耗材包一批,详见附件;2)包2:中医科试剂包一批,详见附件;3)包3:针灸科耗材包一批,详见附件;采购数量: 1 批预算金额: ********.00(元)最高限价: ********.00(元),其中:1)包1:********元2)包2:********.00元3)包3:********.00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银行资信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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