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艺设备和工程车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温州一号线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温州市域铁路S1号线桐岭车辆段配置工艺设备5台和工程车11列,工艺设备和工程车自2018年投入使用已6年左右,使用年限长、机械类部件磨损、电气系统老化,部分技术已更新迭代。为保证工艺设备和工程车的性能稳定,保障温州市域铁路S1线车辆平稳运营,需对工艺设备和工程车进行更新改造。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对数控不落轮镟床(D2500)1台、车辆救援设备(LUKAS)1台、列车外皮清洗机(GD—DC—DX—02)1台、轮对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LY-03、SJ-03)1台、安全联锁监控系统(ALK-1)1台、重型轨道车(DGY-470A)2列、重型轨道车(DGY-470)1列、接触网作业车(DJW)1列、综合检测车(DZJ-80)1列、钢轨打磨车(LRG)1列、接触网平台车(DDF)1列、平板车(DPC30)1列、携吊平车(XDPC30)2列、石砟漏斗车(KZ70A)1列,进行更新改造恢复设备状态,通过对状态劣化、磨耗超标、破损等部件及系统进行更新、技术改造及针对性的更新改造,从而恢复工艺设备和工程车的原有功能,包含部件及相关系统的采买更新、维修、更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本项目管理方通知开工之日起,工艺设备 120 天内完成更新改造、调试并交付和初步验收;工程车180天内完成更新改造、调试和初步验收。质保期分批次计,自每批次交付的工艺设备和工程车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一方之日起一年。
2.4 交货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市域铁路S1线桐岭车辆段、灵昆车辆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艺设备维修维保或轨道交通工艺设备(含轨道交通工程车)集成供货业绩。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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