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东集镇水库移民安置点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010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35296.17元
最高限价(元):1835296.1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江东集镇水库移民安置点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1835296.1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江东集镇水库移民安置点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或提供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任意 1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23时59分至 2025年12月12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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