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预算:34.1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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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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