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规模:本工程场区范围共计约1136亩,交流侧容量50MW,工程装机容量58.4571MWp,设计寿命25年。根据电站所在地区电网的结构以及本电站装机容量,光伏电站以2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主体工程主要包括1座35kV配电预制舱、1座综合楼、1台50MVA变压器、110kVGIS进出线(3个间隔,并预留1个间隔位置)、±15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事故油池及室外配电装置及其基础、构架等配套工程。
本项目交流侧总装机容量50MW,本期建设一座110kV升压汇集站。本站内规划1台50MVA变压器,预留1台50MVA主变扩建位置、1座35kV配电预制舱位置及对应容量的出线间隔安装位置。110kV升压站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1回至330kV西坡正发升压站110kV侧。本项目设1段35kV母线。35kV接线方式为单母线接线。本工程光伏系统设置35kV开关柜6面,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套,SVG容量为±15Mvar。(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二)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西坡光伏园区,项目涉及金川区西坡戈壁滩,建设一座光伏电站,积极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具有很好的示范效果。光伏电站规划容量为50MW,共16个方阵,全部采用固定支架,每个方阵设置一台箱变。本工程以2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330kV西坡正发升压站110kV侧。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西坡光伏园区,场址坐标约为北纬38°34′34.4847″,东经102°06′59.3080″,本项目位于金昌市西北直线距离14km ,G570高速以西,S17以南。场区为1个地块,呈较规则四边形,场区地貌为戈壁滩地形,本工程场区范围共计约1136亩。
三、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9668.33万元 。
四、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2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 年 06月28日
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场区地质详勘工作;合同签订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项目各专项设计、专篇、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时间节点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二)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三)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2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已投产的国内单体5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能清晰体现甲方、签订时间、项目容量、服务内容等。
(四)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本单位任意连续12个月(2024年6月至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任意连续12个月(2024年6月至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五)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2月0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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