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家族信托客户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相应数量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数量不超过978小时,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咨询小时数量用完即合同终止。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本次采购内容为家族信托客户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期限2年,咨询小时数量不超过978小时,律所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适配的合伙人向招标人指定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咨询内容主要围绕家族客户所关注和需要的财富安全与规划、并购重组、股权融资、风险化解、境外投资、国际税务筹划等问题。此外,根据采购方家族财富管理业务需要,提供不少于10场线上线下的法律培训、客户讲座等增值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信信托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信信托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信托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信托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信信托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需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2.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信信托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建信信托或投标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投标人具有服务家族企业客户或超高净值客户的案例。
2.12 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发售领取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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