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破碎机生产线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破碎机生产线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请登录)
2.3项目概况: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任务,路线起点起于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K68+020.806穆棱市与东宁市交界处,终点位于穆棱市与牡丹江市交界处终点桩号K113+185.910,路线全长45.058km,其中利用原路11.55km,新建线路33.508km。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破碎机生产线租赁,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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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日加工量 |
总加工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m³) |
总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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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破碎机生产线 |
日产量不少于150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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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m³(石粉、碎石 0.5-1cm 、1-2cm、 1-3 cm 等根据招标人要求为准) |
38.6 |
5,018,000 |
生产线一套包括:颚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整形机、其他辅助设备(破碎锤、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按实际生产方量结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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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合同执行期间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加工量为准。 ③最高限价含设备租赁费、设备调迁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日常附属油料、操作手工资、人工食宿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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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租赁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包含设备7日内必须进场完成调试且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生产加工及离场,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穆棱市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设备,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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