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船舶采购项目已由黑国资规划【2025】26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船舶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松花江南岸佳木斯市桦川县境内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码头;
2.3招标内容:建造(或提供10年内建造成品)铺排船1艘,排宽32米以上,不接受切割运输后再组装船舶;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前;(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符合《内河船舶检验标准(2024)》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8,480,000.00元,(此报价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总价,包含交货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3.3供应商不得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
3.3.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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