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施工监理已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福建省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方案及概算的批复(闽海渔【2025】3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狮市东埔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东埔渔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招标项目规模:总造价10867.8493万元,拟建防波堤兼码头:420m(内侧 370m设600HP渔船泊位 8个,兼靠3000t冷藏船),防波堤水深超过7米,港池清礁:1.84 万m3以及环保工程、水电设施及消防工程等其它配套项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施工工期:共24个月。
2.4 招标范围:(1)监理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二个阶段工作;(2)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数量:防波堤兼码头工程、港池清礁、环保工程、水电设施及消防工程等其它配套项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始到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监理业绩要求: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项/施工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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