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99.430000万元(采购包1:237.580000万元;采购包2:131.080000万元;采购包3:30.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灌南县、灌云县、徐圩新区共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预算237.58万元; 包二:赣榆区、连云区、东海县共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预算131.08万元; 包三(质控分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项目预算30.77万元。
采购需求:
针对连云港市4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监测调查工作,掌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编制成果报告、质控报告等,为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效支撑和科学保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3
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分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分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独立投标人和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仅限包3质控分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分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仅限包3质控分包),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招标文件格式十三),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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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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