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中医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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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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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1所投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满足以下两项任意一项要求:
(1)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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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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