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度市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采购包1:57.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采购包3:30.000000万元;采购包4:20.000000万元;采购包5: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合计人民币170万元,第一采购包人民币57万元整;第二采购包人民币48万元整;第三采购包人民币30万元;第四采购包人民币20万元;第五采购包人民币15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审计项目是淮安市国资委监管的5户市属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共分为5个采购包,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采购包,也可投多个采购包,但只能中一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的电子标书须单独上传,不得两个或多个采购包上传至一个电子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的评标、定标顺序按照采购包号的自然顺序(即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合同履行期限:应于2026年2月10日前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于3月20日前提交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3.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一、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22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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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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