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山东2025年农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
中电信数智山东2025年农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集中采购项目,完成农事服务平台、农产品加工溯源系统平台、数字农场管理平台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及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框架金额上限为3000000元(含税)
注: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发订单为准。
1.4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1.5 ★交付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6 ★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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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服务模式 |
模块 |
产品类型 |
最高响应限价,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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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溯源系统 |
私有化部署 |
标准产品 |
标准产品 |
150000元/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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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s服务 |
套餐模式 |
基础版 |
30000元/年 |
包含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溯源管理、设备管理、工厂管理、区域车辆管理、加工管理、投入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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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版 |
50000元/年 |
基础版的基础上增加标准驾驶舱包含工厂概览、加工明细、人员物资、财务收入、溯源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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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舰版 |
80000元/年 |
基础版的基础上增加定制版驾驶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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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服务平台 |
私有化部署 |
标准产品 |
标准产品 |
150000元/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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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s服务 |
套餐模式 |
基础版 |
50000元/年/县 |
PC管理端、手机小程序应用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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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版 |
70000元/年/县 |
PC管理端、手机小程序应用端;领导驾驶舱展示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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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农场管理平台 |
私有化部署 |
标准产品 |
标准产品 |
150000元/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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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s服务 |
套餐模式 |
基础版 |
398元/年/户 |
包含地块管理、自动农事管理、农资出入库管理、采摘包装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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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版 |
2980元/年/户 |
基础版的基础上增加一键赋码、溯源自定义配置、设备接入管理、智能装备中心、农产品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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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舰版 |
3980元/年/户 |
专业版基础上增加标准驾驶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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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版 |
53980元/年/户 |
旗舰版的基础上增加定制版驾驶舱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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