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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新能源轿车一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轿车 新能源轿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178,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新能源轿车一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023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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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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