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BC
三、项目概述:襄阳市分公司本部及谷城、襄城区、南漳县、枣阳市、保康县、襄州区、老河口市等7个县市区分公司的食堂服务。服务内容不含食材配送、食材采购,仅食堂炊事服务。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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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及名称 |
采购内容 |
分项预算 |
包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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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襄阳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市本部、襄城) |
市本部食堂服务 |
63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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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食堂服务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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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襄阳市分公司食堂服务(襄州、枣阳) |
襄州区食堂服务 |
55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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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食堂服务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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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襄阳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南漳、谷城、保康、老河口) |
南漳县食堂服务 |
61 |
1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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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食堂服务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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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食堂服务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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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食堂服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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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6.2 |
306.2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
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6.2万元(包1最高投标限价:86万元,包2最高投标限价:103万元,包3最高投标限价:117.2万元),投标人每包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服务期: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合同签订采取“1+1”形式,第一次合同签订截至2026年9月30日,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络查询截图及对应网页链接)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12日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