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沽源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运营药剂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启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沽源县启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沽源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运营药剂采购项目2.1.2项目编号:DY202512ZZXB00242.1.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运输、配送、装卸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随采购方需求供货。2.1.5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新型复合碳源为12个月;复合型除磷剂为24个月;聚合氯化铝为12个月;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为24个月。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采购新型复合碳源、复合型除磷剂、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阳离子)。(按实际供应量结算)包含小额零星加药系统泵、管道(PM)破漏备件及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新型复合碳源须提供唯一授权书,其他产品无须提供;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的,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2 09:00至2025-12-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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