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唐海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唐农办字〔2025〕16号《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唐海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97.5%、1%、1.5%,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唐海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2.1.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唐海镇里村和西新庄2个村。2.1.3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00亩。主要建设内容:飞防撒施土壤调理剂5000亩,施用土壤调理剂10000kg(2kg/亩)。翻建泵站1座(含配套闸涵及配电设备备),翻建防渗渠1665米,新建涵洞7座、闸涵21座、毛管223处。新修2.5m宽碎石生产路1986m。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第二标段(货物采购):农田地力提升。2.1.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2.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拟投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第一标段:(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C类);(3)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2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与分包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第二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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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2 09:00至2025-12-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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